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單招章程
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單招章程
<!--[if !supportLists]-->第一章 <!--[endif]-->總 則
<!--[if !supportLists]-->第一條 <!--[endif]-->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湖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發〔2023〕49號)有關要求,結合學院(校)單獨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單招)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if !supportLists]-->第二條 <!--[endif]-->學校全稱: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常德市清水湖旅游度假區
主管部門:常德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湖南省院校代號:4750
辦學類型:民辦
<!--[if !supportLists]-->第三條 <!--[endif]-->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
<!--[if !supportLists]-->第四條 <!--[endif]-->學院(校)單招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if !supportLists]-->第五條 <!--[endif]-->學院(校)簡介: 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在風景秀美的洞庭湖之濱——湖南省常德市。校園面積530余畝,建筑面積19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6億多元。全日制在校學生12000余人,教職工500多人。開辦高職專業30個,先后培養各類高技術技能人才3萬余人,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技術服務。
<!--[if !supportLists]-->第二章 <!--[endif]-->組織機構及職責
<!--[if !supportLists]-->第六條 <!--[endif]--> 學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單招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單招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學校教務處負責單招的考試組織工作。
<!--[if !supportLists]-->第七條 <!--[endif]-->學校紀委負責全程監督檢查單招工作。
<!--[if !supportLists]-->第三章 <!--[endif]-->單招報考
<!--[if !supportLists]-->第八條 <!--[endif]-->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對口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參加高考報名的人員均可報考。對于符合報名條件尚未參加高考報名、且有意愿報考單招的人員,須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補報名手續。
<!--[if !supportLists]-->第九條 <!--[endif]-->全省單招統一報考和填報志愿時間為2024年2月27日-3月5日,實行網上報考和填報志愿。單招報考設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可選擇1-2所院校在指定網上平臺進行報考。
在此期間,考生可登錄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或“瀟湘高考”APP(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小米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APP)填報報考志愿信息。請考生在報考前關注本院(校)網站(www.hngolfedu.cn/)公布的有關信息。
第十條 填報專業要求。我校實行專業組志愿,考生在填報我校志愿時,如選擇報考專業組一,需選擇其中六個專業;如選擇報考專業組二或者專業組三,需選擇其中三個專業,并確定是否選擇專業服從調劑。
第十一條 社會人員身份認定。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分別由戶籍所在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農業農村部門進行認定;企業在崗人員由相關企業提供在崗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由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給我校審核,不能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屆生或同等學力人員身份報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高考報名資格,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1.社會人員考生資格證明材料。所有社會人員考生均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職單招報名身份審核(界定)表》,同時分別提供以下材料:退役軍人提供退出現役證(轉業證);農民工提供職工社保繳費記錄、勞動用工合同、勞動用工備案信息、用工單位工資發放記錄等4項材料中的一項以上;下崗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新型職業農民提供新型職業農民證書;企業在崗人員須同時提供企業在崗證明、一年以上工資發放流水、一年以上社保繳納記錄。
2.材料提交時間及方式。考生須在2024年 3 月 10 日前將符合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通過 快遞或現場提交 方式交由我校招生錄取辦公室審核(具體聯系方式:0736—2777888,86443754@qq.com)。
<!--[if !supportLists]-->第四章 <!--[endif]-->單招計劃及專業
第十二條 我校2024年單招總計劃數為 2968人,其中包含單列計劃的退役軍人50人、其他社會人員 50人。本校2024年招生專業共30個。分專業單招計劃及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4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專業組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 |
專業組一 | 體育教育 | 210 | 12300 |
畜牧獸醫 | 70 | 12300 | |
學前教育 | 260 | 12300 |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40 | 12300 | |
應用英語 | 30 | 12300 | |
中文 | 40 | 12300 | |
旅游管理 | 170 | 11200 |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70 | 11200 | |
高速鐵路客運服務 | 210 | 11200 |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80 | 11200 | |
大數據與會計 | 120 | 11200 |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120 | 11200 | |
智慧旅游技術應用 | 30 | 11200 | |
電子商務 | 238 | 11200 |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80 | 11200 |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20 | 12800 | |
建設工程管理 | 150 | 128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230 | 128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110 | 12800 | |
大數據技術 | 40 | 12800 | |
數字媒體技術 | 80 | 12800 | |
智能焊接技術 | 40 | 12800 | |
數控技術 | 40 | 12800 |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60 | 12800 | |
專業組二 | 運動訓練 | 30 | 12300 |
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 | 70 | 12300 | |
健身指導與管理 | 30 | 12300 | |
專業組三 | 舞蹈表演 | 20 | 12300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50 | 12300 | |
藝術設計 | 30 | 12300 | |
單招總計劃(以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計劃為準) |
| —— |
第十三條 單列計劃及專業說明。根據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單列計劃納入我校單招總計劃,且均包含在各相關專業的招生計劃內,未錄滿的計劃自動轉為普通類計劃。
1.退役軍人計劃 50人,考生可在上表專業范圍內自行選擇報考,但每個專業最多錄取10人。
2.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計劃 50人,其中 體育教育 專業10人;畜牧獸醫專業 10人;學前教育專業10人;電子商務專業 10人;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10人。
第十四條 學校在考試結束后,以實際參考人數為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不同類別考生的計劃數。學校各專業各類別計劃確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調整和追加。單招未完成的計劃轉為統招計劃使用。
<!--[if !supportLists]-->第五章 <!--[endif]-->單招考試
第十五條 學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相關規定,在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和監督下組織單招考試的相關工作。
第十六條 參加學校今年單招的考生分為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退役軍人、其他社會人員、4個大類。
第十七條 按照“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方式,分類組織考試。根據考生的類別,考試按以下方式進行。
1.第一類: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以學生取得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等科目有效成績代替。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實踐操作或技能展示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適應性。
2.第二類: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文化素質測試由學校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及高中教育階段語文、數學、英語等有關內容進行命題及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學校分專業組,按照人才培養需要,分別采取筆試、實踐操作或技能展示等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學生的職業技能。
3.第三、第四類:退役軍人及其他社會人員。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社會人員考生免予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參照上述第二類考生職業技能測試方式,參加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
第十八條 考生的綜合成績為文化素質成績+職業技能成績。上述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高職單招綜合成績(總成績)滿分為600分,第三、第四類考生的綜合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對于報考我校普通類專業,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成績占比為1:1,即分別各占300分;報考體育類專業: 運動訓練、高爾夫球運動與管理、健身指導與管理;報考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藝術設計專業,文化素質成績與職業技能成績占比為3:7,即文化素質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分別為180分、420分。
第十九條 我校針對第二類考生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為閉卷筆試方式。我校組織職業技能測試,分專業組采取以下方式:
專業組專業組一的專業,采取筆試+技能展示的方式進行考察。
專業組專業組二、專業組三的專業,采取筆試+實踐操作方式進行考察:
第二十條 我校將按照分類考試的原則,對不同專業組的職業技能測試分別進行命題。我校文化素質測試、職業技能測試的有關說明、考試范圍等,將在我校官網上進行公布。
第二十一條 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在單招考試前向學校申請。其中,職業技能特長申請免技能測試的考生,須在2024年 3 月 10日前,通過快遞或者現場提交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含 證書材料)報我校的招生錄取辦公室審核。免試直接錄取的考生不占用單招計劃數,使用我校統招計劃,在統招錄取前完成錄取手續辦理,有關審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規定。
1.免試直接錄取。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可保送至高職院校與獲獎賽事相應的專業就讀,在校期間獲“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國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或“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一等獎(金牌)的,可免試錄取到我校就讀。
2.職業技能特長生免技能測試。在校學習期間獲“湖南省職業技能大賽”“湖南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二等獎(銀牌)、三等獎(銅牌)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報考獲獎賽項對口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其中獲得二等獎(銀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計入綜合成績;獲得三等獎(銅牌)的學生可按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的80%計入綜合成績,也可選擇參加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取得測試成績,取兩項成績的較高分數計入綜合成績。
3.免試考生的錄取專業與其獲獎賽項對應(考生如需跨專業報考,則不能享受免試政策)。
第二十二條 學校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別組織單招考試。第一志愿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16日-17日。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未完成單招計劃,我校將組織第二志愿考試,參考對象為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學校錄取考生,時間為2024年4月13日-14日。各科目的具體考試時間及地點將在我校官網上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條 根據物價部門統一規定,高職單招的報考費為80元/生。報考我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費繳納時間為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0日,繳納方式為 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繳納。繳費流程詳見學校官網:www.hngolfedu.cn/。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的,不得參加我校單招考試及錄取。繳費成功的考生于2024年3月14日—2024年3月15日登錄我校公眾號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志愿考生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時間學校另行公布。繳費咨詢電話:0736-2785582,打印準考證咨詢電話:0736-2785625。繳費及準考證打印流程詳見學校單獨招生網,網址https://www.hngolfedu.cn/AdmissionsNetwork/list.aspx。
第二十四條 我校單招考試在省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參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進行組織。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下,教務、招生、等部門共同組織考務工作。具體由教務處牽頭組織命題,并負責其保密工作; 教務處 負責按國考要求制定具體的組考方案,根據報考人數合理安排考場并組織有序考試;教務處組織相關專家參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評卷及登分工作有關要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考試評判工作公正、透明。
<!--[if !supportLists]-->第六章 <!--[endif]-->單招錄取
第二十五條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第一類考生)、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第二類考生)的類別確定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的認定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數據為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畢業考生必須按照中職考生和往屆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參加文化素質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六條 單招錄取首先對報考單列計劃的考生(第三類、第四類、第五類考生)進行錄取,單列計劃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單列計劃則轉為普通類計劃錄取第一類、第二類考生。
第二十七條 普通類考生分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實際參考的考生人數為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各專業第一類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第二類考生(含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有效成績不全的應屆普通高中考生)的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單列計劃已錄取5人,剩余計劃95人錄取第一類、第二類學生,如第一類考生、第二類考生一志愿實際參考的人數分別為150、50人,根據同比例公式計算可得第一類、第二類考生的計劃數為71、24人。第一類考生計劃數計算公式:95/(150+50)×150。各類別各專業計劃確定后,錄取過程中不再調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條 單招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各類別錄取時,按照志愿優先的方式進行。各類別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退役軍人考生。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為避免避免個別專業扎堆報考,造成給后續普通類考生計劃不足,各專業錄取退役軍人考生的人數不超過 10人。
2.其他社會人員(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企業在崗人員):按考生職業技能測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完為止。
3.普通類考生。根據各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數,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如遇生源不足,則對該專業所對應專業組內未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調劑錄取。
第二十九條 對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據以下排序原則進行錄取。同分排序規則為:按語文、數學、英語順序比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退役軍人及其他社會人員職業技能成績末位同分的考生加試。
第三十條 為保障生源質量,我校提前確定錄取合格標準,未合格的不予錄取。合格標準是:文化素質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必須有考試成績 。
第三十一條 我校將通過官網(https://www.hngolfedu.cn/)發布單招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錄取確認手續。
第三十二條 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參加本年度統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單招錄取的學生不得轉學,特殊情況需轉專業的,按照《湖南高爾夫旅游職業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湘高旅院字〔2023〕2號)規定,在本校當年單招專業范圍內轉換。
第三十三條 農民工等其他社會人員考生須錄取到指定專業,不得轉到其他專業。社會人員考生錄取后,高職院校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擴招后高職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職成廳函〔2019〕20號)及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按照相對集中全日制教學的原則進行管理和培養。
第三十四條 單招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剩余專業計劃,我校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組織第二志愿報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錄取考生舉行考試。第二志愿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第一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if !supportLists]-->第七章 <!--[endif]-->監督管理
第三十五條 單招考試及錄取結束后,學校按照要求及時將考試結果及擬錄取考生情況在學校官網公示。
第三十六條 單招期間,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學校紀委全程監督檢查下進行單招考試、錄取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學校單招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沒有舉辦所謂的考前“輔導班”“培訓班”,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單招合作。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三十八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單招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單招工作進行監督,我校的投訴舉報電話為0736-2785860。
<!--[if !supportLists]-->第八章 <!--[endif]-->附則
第三十九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證明向學校學生工作處申請辦理學費緩交手續,并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第四十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